问: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管理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四川省常住户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3. 遵纪守法,品行端庄,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95年12月31日以前、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身高在1.65米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或者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4.其他不适宜在城管协管岗位上工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