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潍坊高新区公开招聘部分专业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3年11月22日—12月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者须提供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及时反馈。
监督电话:0536—8786675
详情请参见高新区公开招聘部分专业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http://www.wfgx.gov.cn/GXDT/TZGG/201311/t20131122_652992.htm
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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