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深圳市宝安区总工会招考机关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956 次 日期:2013-12-02 15: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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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会公开招考2名机关临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奋敬业,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二)性别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深圳宝安户籍(不含光明、龙华新区)。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专科专业为法律大类(69)、公共事业大类(65)、财经大类(62)、文化教育大类(66);本科专业为法学(03)、管理学(12)、文学(05)、经济学(02)。

(五)有一定的写作、口头表达、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根据有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二)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三)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2月06日下午6时。

2、报名方式:请下载附件《深圳市宝安区总工会招聘机关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录入相关信息,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传真至29996696。

3、咨询电话:29996677。

(二)组织考试

经过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组织考试,考试形式由宝安区总工会统一组织。

(三)确定人选

宝安区总工会根据考试情况,由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招聘人选。

(四)办理手续

获准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此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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