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音乐舞蹈学院2014年招生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表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网 阅读:1290 次 日期:2014-01-07 11: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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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及方向 主项和副项要求 视唱练耳
音乐学(海外教育,师范) 演唱或演奏任选一项为主项,允许加试另一项(歌曲、乐曲自选一首;如需伴奏,由考点统一安排,自行付费)。(80分) 简谱或五线谱视唱,音程模唱。(20分)
音乐表演 声乐演唱方向 美声或民族唱法:演唱歌曲二首。 (75分) 简谱或五线谱视唱,音程模唱;(15分) 加试节奏模仿和旋律模唱。(10分)
钢琴演奏方向 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75分) 简谱或五线谱视唱,音程模唱;(15分) 加试节奏模仿和视奏。(10分)
中国乐器演奏方向
西洋乐器演奏方向
南音方向 演唱南音一首或演奏南音乐器一曲,闽南语测试。 (75分) 简谱视唱,音程模唱;(15分) 南音演唱加试节奏模仿和旋律模唱;南音乐器演奏加试节奏模仿和简谱视奏。(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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