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资格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3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3〕100号)和(冀教师〔2013〕38号)文件精神,通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报考我校的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且已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资格审查及我校审核的特岗教师。(名单见附件1)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1.报到时间:2014年2月22日13:00—18:00
2.报到地点:河北师范大学西区西院教师教育中心国培计划楼一层大厅(石家庄市新石南路247号,联系电话:0311-80789517;火车站乘14路石刻园下车,东行200米路北即到)
3.复试时间:笔试2月23日9:00—11:40
面试2月23日13:30-17:00
三、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复试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⑴考生本人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2013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该表须由本人签字确认后,交由本人工作单位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⑷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⑸近3年任教学校的年度考核表或有关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⑹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1份;
⑺获得县级及以上奖励证书、表彰通知等材料。
四、复试内容
笔试:教育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面试:教育教学技能、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满分100分)
五、录取
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至低录取。
参加我校复试并合格的特岗教师将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名单将于2014年3月4日前在河北师范大学网站(网址:http://www.hebtu.edu.cn/)公布,暑假开课前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健
联系电话:0311-80789517
附件:
1、河北师范大学2013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hebtu.edu.cn/a/2014/01/10/1389336598878.html
2、复试参考书目
河北师范大学
201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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