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省自学考试违规处理规定
来源: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阅读:4442 次 日期:2014-02-25 13: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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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5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5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5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5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5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5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5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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