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1名。按照《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按照攀委办〔2005〕90号文聘用的工勤岗位人员管理政策的通知》(攀委办〔2012〕86号)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工作踏实,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强;
(二)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攀枝花市城镇户籍,家住炳草岗片区;
(三)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基础,具备机关工勤辅助岗位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3月17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市政府办公室人事处。
(三)报名要求:符合条件的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报考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资格审查: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表》,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市政府办公室有权取消其报考资格,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聘用关系,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三、考试
报名人数达到1:3或以上方可开考。考试内容为机关工勤辅助岗位工作相关知识和技能。
四、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医院由市政府办公室指定,按照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经市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依次递补。
五、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市政府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填写《攀枝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新补充人员情况登记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按攀委办〔2012〕86号文件及有关政策执行。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市政府办公室组成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组织、监督。欢迎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市政府办公室人事处 3324815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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