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劳教系统眼睛视力问题
来源:易贤网 阅读:1119 次 日期:2010-03-02 18: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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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劳教系统改为体检时要按《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那么:

原标准第三十八条调整为:双眼任一眼矫正视力低于1.0(标准对数视力5.0)的,不合格。

是什么意思?“矫正视力”是不是指佩戴者眼镜是的视力不低于1.0?

回复:戴镜片后两只眼睛的视力都不能低于1.0(标准对数视力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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