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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1.字数不足三万字的请抓紧时间补齐;
2.抄袭率高于检测标准的在5%以内的抓紧修改,
3.上述请4月30日之前发到chendongjie@qau.edu.cn,进行第二次(最终)检测;
4.其他事宜请工作日时间联系0532 86080294
附件:经济与管理学院2014年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抄袭率检测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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