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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南区社区工作者招聘简章》要求,已参加体检且体检合格人员,请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于4月23日前交至市南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1楼5号窗口,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 66776879 68896010
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201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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