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荔城区属国有独资企业。因公司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术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1、招考职位、人数:共13个岗位,招聘19人。〔详见附表: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
莆田市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考岗位条件一览表:
科室 | 招聘 | 岗位代码 | 岗位资格条件 | |||
人数 | 专业 | 人数 | 其他条件 | |||
工程科 | 10 | 101 | 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土木工程 | 3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1979年06月1日后出生) |
102 | 水利水电工程 | 2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1979年06月1日后出生) | ||
103 | 市政工程 | 1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1979年06月1日后出生) | ||
104 | 房地产经营管理 | 1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1979年06月1日后出生) | ||
105 | 工程测量技术 | 1 | 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1984年06月1日后出生) | ||
106 | 图形图像制作 | 1 | 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1984年06月1日后出生) | ||
107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机电技术应用、机电一体化技术 | 1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1979年06月1日后出生) | ||
办公室 | 5 | 201 | 中文教育、文秘、汉语言文学 | 2 | 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1984年06月1日后出生) |
202 | 行政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1984年06月1日后出生) | ||
203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1 | 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1984年06月1日后出生) | ||
204 | 软件工程 | 1 | 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1984年06月1日后出生) | ||
财务科 | 2 | 301 | 会计学、财务会计 | 2 | 大专及以上 | 32周岁以下(1982年06月1日后出生),须持有会计证 |
物业科 | 2 | 401 | 物业管理 | 2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1979年06月1日后出生) |
2、要求条件: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热爱招考岗位工作;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要求;3)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4)报考人员的学历及有关证书必须在2014年7月前取得。
3、对象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在莆田市(莆田市籍贯)内。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择优录取方式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
(一)报名时间、地点、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6月9日至6月18日。
2、报名地点: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荔城区黄石镇政府大院)。联系电话:0594-2150199;联系时间:早上8:00至下午18:00,手机:13850293215陈先生;15960525464金先生
3、报名程序:
(1)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需网上学历查询认证www.chsi.com.cn)、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及相应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每位报考人员须交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2张。考生须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表),一式一份,报名表格在荔城区公务员局网站自行下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按照招聘通告要求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审查合格的,通知参加笔试。
(二)笔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办理笔试加分:对有从事招聘的本专业工作经验的报考者在笔试成绩按40%比例折算后加分,其标准如下:每满一年加1分,最高加5分。(工作经验年限需提供原工作单位证明,经查验发现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面试资格,录取的予以解聘)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认:按招收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5比例依次确定人选进入面试,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进入面试。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参照事业单位结构化面试方式。
(四)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职位的计划人数和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体检。
2、体检时间地点:时间另定,地点在本市区级以上医院随机选择。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被淘汰后空缺的职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五)考察、聘用
1、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公司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聘用对象。
2、招聘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经招聘单位综合考察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本人申请、考核合格、且用人单位同意的给予办理续聘手续,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企事业管理有关政策执行。
4、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荔城区宁海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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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宁海公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荔城区人事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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