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2014年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来源:北京林业大学网 阅读:1312 次 日期:2014-05-29 1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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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阶段扶贫宏观战略部署、促进教育公平,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精神,我校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统称贫困地区)考生,实行定向招生(以下简称为“专项计划招生”),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

一、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科类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吉林 黑龙江 安徽 江西 河南 湖北 湖南
合计 8 6 8 2 3 17 9 15 10 12
林学类 2       1 2 2 2 2 2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2         2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2     2  
土木工程   2       2     2 2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     1 1         1  
环境科学     1       1      
环境工程           1   1 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2     2   2    
自动化 2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2
林产化工   2       1   1    
林产化工(制浆造纸方向)                    
木材科学与工程 2       2     2    
包装工程                    
园艺(观赏园艺方向)               1    
旅游管理                   2
电子商务             2 1   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管理信息方向)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2        
数学与应用数学             1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  
生物科学类       1   1 1 1 1  
食品科学与工程 2         2        
工商管理             2     2
物业管理   2           2    
法学     2     2        

 

招生专业 科类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合计 6 2 9 13 20 16 16 20 2 3 3
林学类 1   2 2 2 2 2 2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2 2   2 2 2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2       2
土木工程         2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       1 1 1       1  
环境科学 1       1     1      
环境工程     1         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2 2     2        
自动化 2       2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2   2      
林产化工               2      
林产化工(制浆造纸方向) 2 2       2          
木材科学与工程       2   2   2      
包装工程         2   2 2      
园艺(观赏园艺方向)       1   1         1
旅游管理         2 2          
电子商务     2     1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管理信息方向)     2 2       2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2     2        
数学与应用数学       1     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   2        
生物科学类           1          
食品科学与工程               2      
工商管理         2            
物业管理             2        
法学         2     2      

二、招收对象

具有贫困地区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经生源省省级招办审查通过者,均可填报专项计划志愿。专项计划招生纳入国家定向招生计划。

三、录取办法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专项计划招生录取标准原则上不得低于考生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

四、培养规定

1、按专项计划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报到时自行决定是否迁转户口。

2、在校学习期间不能转学,但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转专业,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3、对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的专项计划考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

五、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简章由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http://zsb.bjfu.edu.cn/#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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