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文县教育局2014年公开考调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量,经县委编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在编在职教师公开选聘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和名额
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报考人数与岗位名额之比应不低于3:1,若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缩减招考岗位数。
三、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师德高尚、热爱教育工作;政治思想表现好、师德考评合格、无违法乱纪行为、身体健康。
(二)掌握教育方针政策及相关教育法规,了解教育改革发展方向,具有优秀的公文写作、微机操作、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管理等能力。
(三)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截至2014年7月26日)。
(四)现任且具有在县内公办学校三年及以上行政干部工作经历;或具备县内学校五年及以上公办教师教学经历且具有至少两年中层及以上干部任职经历(以提供相关文件为准)。
(五)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报名、考试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报考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所在学校证明(应注明参加工作时间、现工作岗位、任教经历、是否在编在职、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是否同意报考等内容)、近期1寸正面免冠相片3张、任职文件复印件一份,并由报考人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二)笔试。笔试范围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等。
笔试试卷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按照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和微机操作入围人员。
(三)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基本素质和个性特征对选拔岗位的适应程度。
(四)微机操作。主要测试应试者微机操作、应用及简单维护能力。
聘用总成绩=笔试成绩×55%+面试成绩×35%+微机操作成绩×10%
(五)考察。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及选聘职位按2: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由县教育局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同时结合考察对象的任职情况、基层工作经历、学历学位、获奖情况等因素综合评定。
(六)聘任。民主测评中“基本称职”及以下等级得票率超过30%的一票否决。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及考察情况确定拟流动人员后,对拟流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聘任手续。
五、聘用管理
新聘用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为事业管理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由县人事、教育部门按程序办理相关工作流动手续,原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不再保留。
六、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兴文县教育局人事师训股
(二)报名缴费。报名时缴笔试考务费100元,参加面试时缴面试考务费80元、微机操作考务费80元。
报考者于2014年7月28日16:00-18:00到县教育局人事师训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
时间:2014年7月29日9:00—11:00,地点:城西学校。
2.面试和微机操作
时间:2014年8月1日;地点(见面试公告)
七、工作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选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本公告未尽事宜,根据工作进程临时通知;相关事项由考调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8826587、882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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