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14年度温州市洞头县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优惠待遇通知
来源:洞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1259 次 日期:2014-09-04 09: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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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实施人才强县战略,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激励高层次人才安心洞头经济社会建设,根据《中共洞头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洞头县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洞委发〔2012〕64号)及《洞头县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洞组发〔2012〕37号)精神,现就生活补助、购房补助、租房补助、人才岗位奖励等相关政策待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截止2014年9月30日止,在洞头工作满1年的(申报人才岗位奖励除外),符合《洞头县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暂行办法》及《洞头县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的人才。

二、申报材料

1.生活补助:《洞头县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生活补助申请审批表》(附件1)1式3份。

2.购房补助:《洞头县高层次和紧缺人才购房补助申请审批表》(附件2)1式4份;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

3.租房补助:《洞头县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租房补助申请审批表》(附件3)1式3份;获得相关人才称号的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份。

4.人才岗位奖励:《洞头县人才岗位奖励申请审批表》(附件4)1式3份;获得人才称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份;属柔性引进的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复印件1份;同时相关材料还应在本单位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

三、申报程序

1.提出申请

由用人单位统一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

2.审核批准

经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由县委人才工作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其中购房补助还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审核批准。

3.领取补助

生活补助、购房补助、租房补助、人才岗位奖励在申请审核批准通过后,由本人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如实申报,用人单位要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对弄虚作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优惠政策的,一经发现,全额收回已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且用人单位5年内不得申报人才工作相关优惠待遇。

2.各用人单位务必于9月3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送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3.联系人:叶浚华联系电话:63472000。

洞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3日

附件:

洞头县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生活补助申请审批表/洞头县高层次和紧缺人才购房补助申请审批表/洞头县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租房补助申请审批表/洞头县人才岗位奖励申请审批表/洞人社〔2014〕82号关于申报2014年度洞头县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优惠待遇的通知

易贤网温馨提示:

《洞头县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生活补助申请审批表/洞头县高层次和紧缺人才购房补助申请审批表/洞头县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租房补助申请审批表/洞头县人才岗位奖励申请审批表/洞人社〔2014〕82号关于申报2014年度洞头县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优惠待遇的通知》来源于洞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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