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软件学院2015年接收推免研究生细则
来源:重庆大学 阅读:883 次 日期:2014-09-25 15: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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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和规范我院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接收推免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且获得所在院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道德问题及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记录。

二、学院组织学科专业的专家考核组对填报我院的满足条件的推免生进行综合能力笔试及面试。其中,笔试的主要内容为软件工程和数据结构两门课程的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软件工程和数据结构各占50%,考试时间2个小时),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英语口语/阅读能力以及专业综合能力。最终按照学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

三、凡报读我院的优秀推免研究生,将给予其全额学业奖学金,并择优评定新生奖学金。

四、学院将通过申报评审方式,设立适当数量的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其开展创新研究工作。

五、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在软件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经软件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并上报学校按程序审批。

软件学院

201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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