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化工学院2015年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华东理工大学 阅读:1440 次 日期:2014-09-25 15:51:33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华东理工大学化工学院2015年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化工学院推免生接收录取按照《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录取办法》执行,结合化工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化工学院接收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推免生申请材料

本人学生证、身份证、本科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原件)、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的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等。

二、申请和接收程序

1.申请人须在教育部指定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我院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申请者在收到“复试通知”24小时内须予以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 同一批次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额满即止。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通过后,学院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收到“待录取通知”24小时内须予以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 确认接受录取后签订导师。

三、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形式:面试,每位考生综合面试的考核时间不少于15分钟。

2.复试内容及分值:外语口语交流能力(10分),专业素质及综合能力(90分)。

四、面试安排

1、第一批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9月29日上午8:30-10:00,报到地点:华东理工大学实验12楼511室。

2、第一批面试时间:2014年9月29日。

3、是否组织第2批或第3批复试视剩余名额和生源情况待定;届时会另行通知。

五、其他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

电话: 18917102874

邮箱:tli@ecust.edu.cn

办公室:实验12楼521室

化工学院

2014.9.25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2026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新媒体/短视频平台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099533/13759567129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1093837350(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