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充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通知书
来源:南充人事考试网 阅读:568 次 日期:2014-11-21 14:05:20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4年南充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通知书”,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各位考生:

欢迎你进入面试!现将面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14年11月22日上午8:30前到南充十中小学部(南充市顺庆区稻香路239号)面试考场候考室报到参加面试,迟到者不准入场。

二、应试人员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过期身份证均不得进入考场)到候考室报到。考生不得携带备考用品(包括书籍、资料等)进入面试考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当日上午8:30未到候考室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因任何原因不能完成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期间采用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面试顺序由应试人员抽签确定。

六、面试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七、应试人员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面试。应试人员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面试序号以外的相关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八、候考室和考室内严禁吸烟。

九、应试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主考官的指令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十、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应试人员。

十一、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十二、违反上述考试规则的应试人员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处理。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8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信息网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