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宜宾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体检补检/复检有关事项公告
来源:中国三江人才网 阅读:859 次 日期:2015-01-07 09: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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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现将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体检补检、复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补检、复检手续

请补检、复检的考生务必于2015年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30)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到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3室(翠屏区南岸长江大道西段13号),办理补检、复检相关手续。未按时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弃权。

各职位补检、复检人员见附件《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体检补检、复检人员名册》

二、补检、复检集中时间和地点

补检、复检时间初步定于2015年1月14日。

具体安排见《补检、复检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应按《补检、复检通知书》要求,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补检、复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补检、复检的责任自负。

(二)补检、复检前三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注意饮食,多喝水,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三)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若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得带入体检场地。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和所带备考用品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录用培训监督科咨询电话:0831-5103561。

2015年1月6日

附件: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体检补检、复检人员名册详情请见:http://www.ybrc.gov.cn/exam/20801/2724_1.html

性别 职位编码 准考证号
11031505 1103511500414
11031508 1103511500418
11031509 1103511500503
11031513 1103511500526
11031528 1103511501009

更多信息请查看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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