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注: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
2015年3月27日报到,3月28日—29日复试。
四、录取
(一)录取
根据各招生领域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放弃调剂复试者;
3、经核查初试有违纪行为者;
4、其他违纪舞弊者。
五、组织实施与工作纪律
(一)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总负责。研究生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组织和实施,各培养单位积极配合研究生处,完成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工作。校纪检监察处负责复试工作的全程监督。
(二)工作纪律
1、实行复试巡视监督制度。由校领导、纪检监察处、研究生处等单位组成巡视小组,深入复试现场,监督复试工作。
2、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各领域招生计划、复试工作方案、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5、实行复议制度。畅通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研究生处组织相关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六、投诉受理
(一)对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校纪检监察处投诉和申诉。校纪检监察处应在接到考生投诉、申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考生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二)投诉受理部门:鞍山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处
举报电话:0412-2960808
举报邮箱:zxq602840700@sohu.com
(三)复议受理部门:鞍山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412-2960295
电子邮箱:asncyjs@126.com
鞍山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15年3月18日
易贤网温馨提示:
《鞍山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来源于鞍山师范学院网,最近更新 2015年3月18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