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搜索: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全部考试查看
阅读文章

2008年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日期:2008-08-27] 来源:云南省民政厅  作者: [字体: ]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的程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人数

云南省民政厅信息中心1人,云南省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2人,云南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2人,云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6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08年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对象为: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06年以来就业期限内未就业的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民政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身体健康,符合国家颁布的体检标准。具体参照执行国家人事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五、招聘程序

(一)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9月11~12日

2、报名地点:云南人才市场(昆明市人民中路武成商业步行街)

3、报名所需证明材料

(1)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毕业学校开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2006年、2007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育主管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就业登记表》报名;社会在职人员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名。

(3)省内考生本人持原件到现场报名;省外考生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持复印件、传真件代为报名,待考试时复核原件。

所有报名者均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及能说明个人业务水平和能力的相关材料。



[1] [2] 下一页   

阅读:

责任编辑:小曹

【在本站遇到阅读、观看、下载、发表文章等问题   请点此获得帮助 在本站发表文章或者留言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上一篇:云南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2008年招聘简章
下一篇:云南省委宣传部新闻中心2008年冬季招聘简章
相关阅读       云南省级事业单位招聘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 本站不会回复评论,咨询请到“在本站发表文章或者留言”处提问
  • 评论字数不要超过500字,请不要发广告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