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资阳安岳县考核招聘8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条件
来源:易贤网 阅读:883 次 日期:2016-10-13 1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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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招聘条件

(一)符合本公告及考核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18周岁以上”是指1998年10月24日以前出生(含10月24日),“45周岁以下”是指1970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不含10月24日),“40周岁以下”是指1975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不含10月24日),“35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不含10月24日),“30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不含10月24日),“25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不含10月24日);

4. 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考核招聘条件中要求相应工作经历的,其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10月24日,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

5. 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考核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6. 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

6.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2016年资阳安岳县考核招聘8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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