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时间
通过网上初审人员于2016年11月11日到四川民族学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
1. 《报考信息表》1份;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 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 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5. 通过考核资格复审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到计财处缴纳80元面试费,考生凭缴费凭证到人事处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6年11月12日在四川民族学院进行。时间、地点及面试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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