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工资待遇。
2、相关补贴
(1)985、211医学院校和全国医学院校百强排名前20位高校毕业的医学类学士及以上毕业生(含近五年内毕业,未在龙岩市区工作过,且从事医生工作的优秀毕业生),以及在有关重点专科工作的福建医科大学毕业生。可享受龙岩市政府相关引才政策待遇。具体政策如下:
博士生:
1)4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
2)40万元购房补贴。
3)每月4000元生活补助,补助5年
硕士生:
1)3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
2)30万元购房补贴。
3)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补助5年;
本科生:
1)2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
2)20万元购房补贴。
3)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补助5年;
(2)符合以下条件,将享受我院补贴待遇。
符合岗位需求经考核、体检合格后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非985、211医学院校及前20名医学院校毕业生),给予安家补助经费20万元,分五年逐年发放。科研启动经费5—10万元以及5年内享受每月800元人才专项补助。
紧缺专业研究生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3万元(医学影像、病理、儿科、新生儿科、产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