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结束后,学校根据面试成绩或综合成绩(先笔试后面试的,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5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并进行考核。直接考核的岗位,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2)对考核对象主要通过访谈、调查、查看资料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016年桂林理工大学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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