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宿豫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工作,经研究,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助执法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宿豫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协助执法工作人员20名,主要从事城市管理协助执法和服务工作。
二、待遇
1、基本工资1200元/月,考核工资600元/月。
2、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保险。
三、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记录。
2、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3、高中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具有园林、规划、法律专业特长的人员或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其他条件见附件一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9日至2012年4月13日。
2、报名地点:宿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五楼504室(联系人:王君;联系电话:84498065)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退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原件核对后退还)、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照2张。
(二)录用程序
1、面试:对经过初审的人员进行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要回答三个问题。
2、组织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参加组织考察的人选,进行全面考核。
3、组织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确定20名拟定人选,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及时淘汰,差额人选依次替补。
4、岗前培训。体检合格者统一参加岗前培训。
5、签订劳动合同。培训结束后,管委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0527-84498017(宿豫经济开发区纪工委)
宿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附件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
序号 | 招聘人数 | 岗位 | 学历 | 专业 | 性别 | 备注 |
01 | 15 | 基层管理 | 高中以上学历 | 不限 | 男 | 退伍军人优先 |
02 | 4 | 基层管理 | 大专以上学历 | 法律、计算机、文秘、规划设计、建筑工程、园林绿化、环保、经济管理等专业 | 男 | |
03 | 1 | 内勤 | 大专以上学历 | 法律、计算机、文秘等专业 | 女 |
《宿豫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协助执法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宿迁人才网,最近更新:201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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