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派出所,办公地点在常州市青龙街道青龙西路1号,主要职责为负责昼夜巡逻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公开招聘巡防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现就招聘事项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
巡防队员20名,主要从事巡逻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心理素质过硬的退伍军人,自愿从事公安巡逻工作,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性别男,户籍不限,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有特长的可放宽至35周岁。
3、高中以上文化,具有较强的语言交流能力。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要求165米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视力要求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0.5(原标准)以上或矫正视力达到1.0以上;无残疾,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无阳性(乙肝表面抗体检测一项阳性者除外)。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政治思想落后,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3)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4)其他原因不适宜巡防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00;报名地点:青龙派出所(常州市青龙西路1号)或5月10日本周四上午天宁区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现场。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退伍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填写报名表,同时交纳2张2寸免冠彩照。由现场工作人员对照招聘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2、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青龙派出所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状况、组织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按照1:1比例安排应聘者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替补。体检合格者由派出所进行政审考察。
4、公示聘用
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过后由青龙派出所办理相应聘用手续。
四、聘后管理与待遇
新聘人员按照《青龙派出所巡防队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人事关系挂靠青龙街道。
工资待遇人均每月1500元,考核工资800元,包吃包住,根据工作考核结果表现良好以上的发放年终奖,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金。
联系电话:0519-85504017联系人:江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