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高教研究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介绍
岗位名称 | 需求数 | 需求专业与方向 | 学历学位要求 | 其他说明 |
专职研究人员(专技岗) | 1 | 高等教育学或高等职业教育学 | 博士研究生 | 1.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养高,擅长于相关理论及应用性研究; 2.有两年以上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院校教学教研或教学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3.进编。 |
高教所管理(管理岗) | 1 | 高等职业教育或高等教育管理 | 硕士研究生 | 1.综合素养高,熟知相关理论,具备协助开展应用性课题研究基本能力; 2.有两年以上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院校教学教研或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3.进编。 |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考核与录取
1.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5月10日至2012年5月14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发送至rsc@niit.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名称。
2.考试考核办法
在招聘截止日期后两周内由单位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和业务能力考试考核。考核考试方式按照《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引进人才和补充师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自报名截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公示。
3.择优录取
考试考核结束后,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经学院研究后报上级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学院将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四、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应聘联系电话:(025)85864017
联系人:黄老师 孙老师
五、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监察处对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律监督电话:(025)85864012
联系人:丁老师
六、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