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云南省人社厅 阅读:3863 次 日期:2017-03-06 11: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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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文件规定,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计划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8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专业技术岗位研究人员8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热爱宏观政策研究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符合岗位职能需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研究基础,有较强的文字表达、组织协调等能力。

(二)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国家和云南省规定的公开招聘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应聘人员于2017年3月20日上午8时至3月24日下午6时,通过电子邮件进行网络报名或到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1)网络报名电子邮箱:bgtrsc911@163.com。

(2)现场报名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西路96号6楼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3)联系电话:0871-63609655、63636005。

2.报名需提交材料及要求

(1)应聘人员需提交《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电子照片、《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4)。

(2)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进行报名。

(3)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于4月上旬领取准考证,领证时间和地点在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另行通知。

(二)笔试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者,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的限制。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及出题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50%。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即组织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后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公布。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个岗位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的限制直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则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达不到1:2的面试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毕业生可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4.笔试准考证原件;

5.应聘岗位要求具备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6.在机关、事业、国企单位工作的人员,必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样式详见附件3);

7.两张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片。

(四)面试

面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水平,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等,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50%。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公布。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六)体检

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确定人选和公示

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一经录用,相关待遇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云南省的有关纪律要求进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符合工作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工作人员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应聘人员违反招聘纪律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三)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共云南省纪委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全程监督。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63609655,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0871-63636005,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监督电话:0871-63638628,中共云南省纪委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纪检组。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doc

附件4:个人诚信承诺书.doc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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