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苏州科技学院江苏特聘教授招聘公告
来源:苏州科技学院网 阅读:1188 次 日期:2012-06-06 12: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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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学院地处名城苏州,是一所以江苏省管理为主、由中央与地方共建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以工为主,涵盖工、理、人文、管理、社会等6个学科门类,设有14个教学单位,56个本科专业,现有1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涵盖了5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拥有城市规划、土木工程、环境工程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6个江苏省特色专业(建设点);土木与环境工程、城乡规划与管理、历史学、风景园林学等一批江苏省优势学科(群)和重点学科,以及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大学科技园、院士工作站等。学校将进一步突出办学特色,建设教学研究型大学。

一、招聘学科

1.土木工程

2.环境科学与工程

3.材料科学与工程

4.建筑学

5.城乡规划学

6.风景园林学

7.光学工程

8.历史学

9.管理学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高尚,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两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一般应在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4.学术造诣高深,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较高影响因子的论文,或具有解决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公共技术问题的能力,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在本领域国际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杰出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和年龄要求。

三、岗位职责

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进而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主持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领导或参与领导学科团队或教学团队建设;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等。

四、聘期

聘期三年。具有中国国籍的,原则上人事关系须正式进入我校;具有外国国籍的,须在我校全职全时工作。

五、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我校拟定特聘教授招聘方案并报江苏省教育厅,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向海外发布。

2.接受报名。应聘者于2012年7月30日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形式向我校报名,并提交规定的应聘材料。

3.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学校成立由知名专家组成的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按规定条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向江苏省教育厅推荐的人选。

4.江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对评审通过人选进行考察和公示,并将拟聘人选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

5.正式聘任。学校与江苏特聘教授签订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务书。

六、支持方式

1.三年聘期内,江苏省为江苏特聘教授提供(自然科学类100万元人民币/人、人文社会科学类50万元人民币/人)的科研经费。我校提供不低于省标准的科研经费。

2.江苏特聘教授聘期内享受由江苏省提供的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工资、津贴、保险等福利待遇。

3.聘期内,学校为江苏特聘教授提供公寓一套,安置配偶工作。

4.聘期内学校为江苏特聘教授配备助手、组建团队,优先支持其申请国家级项目和省部级重点项目。

5. 对于杰出人才,学校另行提供优厚条件和待遇,具体面议。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 苏州市科锐路1号 苏州科技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15009

联 系人:丛老师

联系电话:0512- 68090233

电子邮箱:rspj@mail.usts.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ust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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