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民政局所属精神病福利院专场招聘3名齐齐哈尔医学院2012届精神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公告
为缓解全市精神卫生人力资源紧缺现状,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于2012年6月12日专场招聘齐齐哈尔医学院精神医学专业应届毕业本科生,具体招聘计划为:
一、报名条件
(一)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年龄三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符合上述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三)受过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或受记过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四)其他不宜报名的情形。
二、招录专业
| 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条件 | 专业条件 |
| 精神专科医生 | 3名 | 大学本科 | 精神医学专业 |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1、采取网上报名或传真报名方式,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后,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苏州市精神病福利院,传真电话:0512-67232450,邮箱地址:jsbfly@163.com。
2、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10日8:30——6月12日17:30
3、报名联系人:苏州市精神病福利院顾彩娟。
4、报名表见附表(可打印后填写)。
5、招录单位联系方式:苏州市精神病福利院,顾彩娟0512-67232450。苏州市民政局组织人事处,0512-82280372。
四、考核招录程序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准确填写个人资料,信息不实者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时请附本人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及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由招录单位对报名人员统一汇总后确定面试名单并公示,通过电子邮件发放面试通知。
(二)面试。持面试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公共题和专业技术知识题两类。考生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根据面试总成绩,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总成绩相同的录取专业技术知识成绩高的考生。考生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公布于面试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持苏州市精神病福利院出具的体检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人员陪同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苏州市事业单位招录人员标准执行。不合格者不录用。
(四)政审。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五)录用与工资待遇。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在苏州市民政局网站上公示。试用期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相关工资薪酬待遇按照人社局有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规定执行。特此通告。
苏州市精神病福利院现场报名时需附带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学校未发可忽略)
3、户口本复印件(连主页一起复印)
4、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
5、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
6、成绩单
7、1寸证件照4张
苏州市民政局
2012年6月5日
《苏州市精神病福利院专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来源于苏州市民政局网,最近更新:2012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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