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速录员15名;协警员7名(男);驾驶员1名(男)。
二、招考方法:在“花乡沭阳”网站、宿迁日报和沭阳县电视台公开招考。
三、报考条件:
(一)速录员报考条件
1、品行端正。
2、大专以上学历。
3、电脑打字录入熟练。
4、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户籍不限。
(二)协警员报考条件
1、品行端正。
2、高中以上学历。
3、身高1.72米以上。
4、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退伍军人优先。
6、户籍不限。
(三)驾驶员报考条件
1、品行端正。
2、高中以上学历。
3、年龄30周岁以下。
4、驾龄3年以上,身体健康。
5、无违规违章记录。
6、户籍不限。
四、报考方法:
1、报名时间:协警员、驾驶员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3日至6日;速录员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10日至13日。
2、报名地点:沭阳县人民法院政治处706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携带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张同底二寸免冠照片,并交纳报名费50元。
五、考试及录取方式:
1、速录员
笔试占30%;面试占30%;电脑速录考核占40%(电脑速录最低速度为70字/分钟)。
2、协警员
应试人员体能测试合格后才能参加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1)10米×4往返跑≤13"4
(2)1000米跑≤4'35"
(3)引体向上≥8个
3、驾驶员:
笔试占50%;面试占50%。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资待遇:
被录用者实行聘用试用期限,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工资为800元。试用期结束后,签定正式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每月工资1000元以上。
咨询电话:(0527)83519163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