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就业援助体系,拓展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渠道,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解决目前大学生就业困难问题,我局将在去年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提供部分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用以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全市共20名。
二、招聘岗位
从事医疗保险工作人员2名,从事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人员18名。
三、招聘条件
从事医疗保险工作的招聘条件为2007-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临床医学、中医学或中西医临床结合专业的毕业生;从事其他人社工作的招聘条件为2007-2010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上都为溧阳市生源或户籍。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坚持“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遵循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基本程序,由市人社局、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南环路65号A楼三楼,电话87269609)。
3、报名需带材料:(1)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户籍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2)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
以上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100分制,60分为及格线。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生的成绩,市人社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标准执行。
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yhrss.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三天。
(四)考核
按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核。
(五)公示
拟聘人员由市人社局、财政局在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yhrss.gov.cn)进行公示。
五、政策待遇
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其工资待遇参照我市2011年度公开招聘的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执行。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由市人社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明确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为一个月,三年后自谋职业。其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事宜,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执行。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户籍关系统一由市人社部门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必须自觉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
六、未尽事宜由溧阳市人社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溧阳市财政局
二O一二年八月十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