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选聘政务义务监督员公告
来源:易贤网 阅读:4851 次 日期:2018-09-11 09: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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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并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兴庆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社会监督力度,不断提升兴庆区政务公开水平,提高公众参与度,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同时对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进行监督,经研究,现就开展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8年9月10日—9月17日(5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及人数

在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填写《银川市兴庆区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报名表》后,传至xqqzffzb@163.com邮箱。本次兴庆区人民政府共选聘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30名。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

(二)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对政务公开工作有较深的理解,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能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五)优先考虑离退休干部、基层工作者、学者。

四、聘期

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的聘任期为每届两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可以续聘。

五、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的职责

(一)对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及工作执行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二)及时收集和反馈干部、群众的建议意见和处理意见。

(三)向干部、群众宣传政务公开的内容,监督群众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

(四)出席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参加安排的各种监督检查、综合调研等活动。

(五)监督和帮助政务公开办公室做好各项工作。

(六)自觉开展明察暗访活动。义务监督员可自行安排明察暗访活动,一年内至少进行两次暗访,明察暗访的情况要在一周内上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六、选聘程序

(一)符合条件并有意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填写《银川市兴庆区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报名表 》并于2018年9月17日前报送至邮箱xqqzffzb@163.com。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务必在本辖区采取广泛征集民意或民主推荐等方式确定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2名、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可根据单位实际,确定本单位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并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三)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对应聘人选进行审查,最终确定的人选将颁发聘用证书和监督证,并进行培训。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联系人:沈文君 联系电话:0951-6724007。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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