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县2019年度兵役登记公告
来源:大学生征兵网 阅读:5525 次 日期:2019-01-16 09: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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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县2019年度兵役登记公告

依据《兵役法》规定,现就米脂县2019年兵役登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的对象

户籍为米脂县,年满18周岁(2001年 1月 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男性公民。往年已经参加过兵役登记的男青年,应当登陆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核验。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青年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也可以进行登记。

二、兵役登记时限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

三、登记的方法步骤

1、4月30日前在“全国征兵网”( http: //www.gfbzb.gov.cn )网上实名进行兵役登记,其步骤为: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男)”,按照“一步步教你网上应征报名”的方法进行兵役登记。

2、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持表及身份证前往镇(街道办)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本人是否应服兵役、缓服兵役、免服兵役或不得服兵役。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前往登记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登记。

3、8月25日前,携带《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及身份证到米脂县征兵办公室(地点米脂县武装部)领取《兵役登记证》。

四、不履行兵役义务的有关处理规定

根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陕西省征兵工作办法》和陕发改财金〔2018〕1185号《印发〈关于对全省履行兵役义务领域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中明确:

(一)联合惩戒对象

应履行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拒不改正的列为联合惩戒对象:

1、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男性公民,不依法进行兵役登记的;

2、经兵役机关确定为预征对象后,不按要求参加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的;

3、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后不服从分配,拒服兵役的;

4、因体格检查、政治考核时弄虚作假、隐瞒病史、学历造假等被部队退回的;

5、入伍后不安心服役,怕苦怕累、违规违纪,有意发表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制度不满言论,编造病史或捏造打架斗殴、嫖娼、吸毒、参加黑社会组织等违法犯罪事实,或以跳楼、自残、自杀等极端手段威胁,或因其它原因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的;

6、入伍后逃离部队并被部队除名的;

7、预备役人员、民兵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应急处突等军事勤务和征召的;

8、经兵役机关依法依规认定的其他失信行为。

(二)联合惩戒措施

1、限制招录(聘)为国家公职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限制升学。两年内暂停其专科以上学历报考资格,原是高等学校学生的,两年内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3、限制出境。列入法定不准出境人员库,两年内不得出国(境)。

4、限制评先评优。不得参加劳动模范、道德模范、时代楷模、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三八红旗手、三秦楷模、三秦工匠、优秀党员团员等评选。已经获得荣誉的予以撤销。

5、限制享受财政保障资金或补贴优惠政策。两年内不得享受政府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特定正常目标或工作任务、具有专门用途的各类财政资金以及社会保障资金政策或补贴,取消已享受的政策优惠。

6、重点行业从业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限制。在律师、教师、医生、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认证从业人员、金融从业人员、新闻工作者、导游等资质资格认证工作中,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金融机构融资授信时的审慎性参考和限制。将失信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金融机构在办理个人信贷、融资、信用卡等金融服务时,将失信记录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从严审批。

8、义务兵家庭优待全追回及处罚。对因拒服兵役被部队退回或除名的个人,取消其义务兵优待,追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并由兵役工作部门依法予以入伍地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两倍罚款。

9、面向社会公布。对因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的新兵,由兵役工作部门依法依规将拒服兵役行为及惩处结果向社会公布。

五、其它说明

1、兵役登记不是应征报名,无论参军与否,都应按时进行兵役登记或核验。

2、适龄青年未兵役登记不能办理入学手续,不能报考军校。

3、今年秋季入学的大学新生,报名时需持《兵役登记证》和入学通知书方可办理入学手续,因未兵役登记,取消其入学资格的,责任自负。

米脂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9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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