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园博园及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及安全防范,扬中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女性交通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自愿从事交通治安管理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年龄为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扬中市户籍,品貌端正,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5厘米及以上,裸眼视力1.0及以上;
4.具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察、控制;
(3)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4)有过吸毒史;
(5)直系血亲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罪正在服刑的;
(6)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是否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7)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二、报名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6日-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扬中市人力资源市场。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正面照片3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人员,于2012年11月30日上午9:00-11:00持本人身份证到扬中市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笔试时间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不设合格分数线。
2.参加面试人员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各项考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面试和合成总成绩将在扬中人才网(www.yzrc.net)进行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出现同分,则加试确定名次。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公安局根据有关规定实施考核(政审)。如有应聘者放弃或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由用人单位按社会化用工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任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者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七、纪律和社会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1-88283043(扬中市公安局)
0511-88329191(扬中市人才中心)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1-88358669
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中市公安局
二O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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