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苏州国家高新区政法委(司法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苏州高新人才网 阅读:1724 次 日期:2013-05-06 11: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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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报名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遵纪守法。

(二)服从安排,爱岗敬业,能胜任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工作。

(三)具有法律或文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法律援助工作的可适当加分)。

(四)有计算机操作技能,熟悉Word\Excel\PPT等知识。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到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更多信息请查看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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