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青海大学招生简章
来源:青海大学网 阅读:1655 次 日期:2013-07-17 11: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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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概况青海大学坐落于青海省省会——“夏都”西宁市北郊,校园环境优美、绿树成荫、空气清新,极具现代人文气息,是陶冶情操、求学、求知的理想之地。学校始建于1958年,是青海省内唯一一所以工、农、医、管四大学科为主干,其他学科协调发展的地方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清华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华东理工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知名高校对口支援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学校占地2883亩(含附属医院76亩、昆仑学院203亩),产权建筑面积43.6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57172.78万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14908.89万元;图书馆藏书126.7万册。

目前设有医学院、附属医院、农牧学院、化工学院、财经学院、农林科学院、畜牧兽医科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14个院、24个系(部)和11个专业研究所;设有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博士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10个(共涵盖5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67个本科专业;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1个)、7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4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拥有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大型仪器设备公共服务平台,2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农业部实验室(中心),1个省级重点建设实训基地、18个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13个省级科技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目前学校共有各类在校生20355人,其中,全日制研究生813人(博士研究生32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学生51人;普通全日制本科生12484人,专科生905人;成人本科生3248人,专科生2458人。有教职工4280人(含附属医院2006人),其中专任教师1189人,教职工中正高职称418人、副高职称860人(其中教授311人、副教授455人)。专任教师中博士94人、硕士683人,具有硕士以上比例达65.35%。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6人,入选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新世纪优秀人才、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9人,获香港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奖3人,全国及省级优秀教师14人,省级教学名师、省级首席医学专家、省级名医6人,省级优秀专家、省级优秀专业技术人才28人,省委、省政府领导联系的高层次人才7人,“昆仑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10人,青海省“135”高层次人才23人,省级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学科带头人85人。

近年来,学校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十几个国家的高校建立了长期的学术交流合作关系,建立了人才培养、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平台。目前,学校与新西兰奥克兰大学、新西兰林肯大学、美国福特海斯州立大学、英国胡弗汉顿大学、香港理工大学工程学院、台湾万能科技大学、日本宫崎大学以及《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中的21所美国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学生出国留学交流项目有多种形式,涵盖工、农、管、医等多个学科专业。

学校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2项,青海省科技进步奖17项,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奖7项。其中《慢性高原病诊断学及其防治措施的研究》、《青藏高原严酷环境中高性能水泥基材料的研究和应用》两项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慢性高原病国际诊断标准》还被国际高原医学会命名为“青海标准”;《青海道地药材唐古特大黄指纹图谱研究》等4项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另有49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学校设置的学科和专业与青海四大支柱产业(电力、石油天然气、盐湖化工、有色金属)和四大优势产业(冶金、医药、建材、农畜产品加工)密切相关,并在三江源生态环境与草地畜牧业、青藏高原冷凉作物遗传育种、盐湖化工、高原医学、青藏高原可再生能源与特色材料、藏医药学继承与创新研究、青藏高原资源型产业与企业管理学等方面形成了独有的学科优势和办学特色,培养了一大批应用型人才,为青海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公开出版《青海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青海医学院学报》、《青海畜牧兽医杂志》、《青海农林科技》等学术期刊。

十年来,青海大学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国家重点支持、省内重点建设、清华大学对口支援等有利契机,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步伐,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对外交流与合作领域日益拓宽,科学研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校容校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在社会上的声誉和知名度日益提高,各项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1999年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省内重点建设的大学;2000年被国家确定为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高校之一;2001年国家教育部指定清华大学对口支援青海大学;2002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且取得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2003年实现农科类硕士点零的突破;2004年实现了省部共建;2006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7年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的成绩,并实现计算机专业一本招生的突破;2008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的行列;2009年顺利完成了教学资源的整合搬迁与优化配置;2010年实现了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所有本科专业一本招生和所有招生专业的一本覆盖,并实现国家级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的新突破;2011年实现了青海省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零的突破,工、农、医、管四大学科门类一级学科硕士点的全覆盖。

青海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3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保证公平、合理地选拔到符合培养要求的优秀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青海大学

2、校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大路251号

3、办学性质:省属公办院校

4、层次: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

5、学校特色:青海大学是青海省唯一一所地方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清华大学等知名高校对口支援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6、联系方式:青海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971)5310409

传真:(0971)5310409邮政编码:810016

E-mail:qdzsb@qhu.edu.cn网址:http://www.qhu.edu.cn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2、计划调整原则:根据生源情况,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3、护理学专业不招收无志愿男生。资源勘察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专业,女生录取数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以内。其他各招生专业均不制定男女生比例。

4、藏医学、藏医学(藏药学方向)、藏医学(藏西医结合方向)专业只招收藏语语种考生;其他各招生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均不要求英语口试。

5、各招生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1、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以高考成绩为主,综合评价。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择优录取新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按照规定的原则,选拔新生。

2、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办法:进档考生按专业的先后次序录取;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在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录取专业时将综合考虑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会考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

3、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可以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录取及专业安排遵照本条第2款。

4、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原则上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招办的有关政策执行。对具有体育和艺术特长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优先录取。

5、录取结果将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及我校网站中公布。

四、收费标准

1、普通本科:文史类专业2800元—3000元/年;理工类专业3300元/年;农牧类专业2400元/年;医学类专业2800元—3300元/年。如有调整将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住宿费标准:学生住宿学校统一安排,实行公寓化管理,收费按青海省计委物价处审批的标准执行,根据所住房型,600元-1200元/生.年不等。如有调整将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毕业证书的发放

1、在校生完成学业后,按照《青海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颁发青海大学毕业证书。

2、在校生完成学业后按《青海大学学士学位工作细则》授予相关学士学位。

六、奖助贷措施

1、奖学金设置:

(1)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评定,奖励面10%,600元/生.年。

(2)专业奖学金:凡农、林、牧、地质、矿产专业及少数民族班学生均享受,600元/生.年。

(3)单项奖学金:学生在全国、省、市或学校举办的各种比赛活动中获奖,或在某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可获该奖,奖励金额不等。

(4)小岛奖学金:日本友人小岛先生赞助,用于奖励优秀学生,500元/生.年。

(5)国家奖学金: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金额8000元/人。

(6)国家励志奖学金:根据《青海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奖励比例占在校生的4%、奖励金额5000元/人。

(7)国家助学金:根据《青海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比例占在校生的28%,奖励金额:一等助学金3000元/人,二等助学金2000元/人,三等助学金1000元/人。

2、贫困资助及特困补助:为帮助学习成绩良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学业,由政府、社会和个人提供,设立了新长城助学金、香港碧明德助学金、第二炮兵火箭兵助学金、青藏兵站部助学金,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助金等多种助学金,资助金额:1000-5000元/人。

3、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

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根据有关政策,我校设立青海大学学生资助办公室,制定了《青海大学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学生入校取得学籍后,没有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学生可向学校提出贷款申请,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贷款有关手续。

勤工助学是培养教育学生和解决贫困生困难的又一个重要途径,根据教育部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青海大学勤工助学管理条例(暂行)》。通过与校内外各有关部门进行联系与沟通,不断扩大勤工助学范围,以创立更多的适合学生从事的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勤工助学,一方面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精神,另一方面使贫困生在经济上得到改善。

附件:2013年青海大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青海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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