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和《连云港市新浦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关于开考比例的规定: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以下岗位因无人报考,现予以核销:
| 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岗位代码 | 经费渠道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补充说明 |
| 1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130716 | 全额拨款 | 1 | 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建筑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概预算 | 经常外出,适合男性 | 无人报考,核销岗位 |
中共新浦区委组织部 新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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