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延安市宝塔区征兵相关政策解读
来源:宝塔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3044 次 日期:2014-07-14 1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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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开始各地将全面依托国防部征兵官方网站“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实施网上报名,请各位适龄青年及时上网报名查寻征兵政策信息。

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对军人及其家属的优抚工作。我国《兵役法》等法律规定义务兵在部队服现役期间,享有免费邮递平信,乘坐车船优先购票和减价优待,义务兵家属与其他群众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就业、入学、救济、贷款等优先权。士兵退出现役后,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培训,在报考公务员、普通高等学校和接受成人教育方面享受加分政策。此外,政府和军队还积极开展拥军优属、军民共建等活动,发动全社会采取多种形式为军属排忧解难。特别是自去年以来省军区广泛开展为本地籍现役官兵办好“九件实事”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爱国拥军、支持国防的浓厚氛围。所有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军人军属的关怀和爱护。

征集对象: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

征集范围: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4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

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17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征集政治条件: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征兵政治考核的内容: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其他政治条件严格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执行。

征集身体条件:①身高:男性公民不低于160cm;女性公民不低于158cm。②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③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外合格。其中:坦克乘员、潜艇人员、水面舰艇人员、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潜水员、空降兵、特种作战部队、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其他具体条件按照2014年《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在此基础上,为了鼓励高学历青年应征入伍,国家还对征集大学生士兵相关政策作了调整,除规定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惠政策外,还享有下列优惠政策:

一是优先考学提干。(1)同等条件下,高校(在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2)在校生士兵报考军校,年龄放宽1岁;(3)大专毕业生士兵报考军校,安排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4)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5)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以免试进入士官学校学习1年,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6)符合提干条件未能提干的大学生士兵,根据个人意愿,首次选取士官实行“直通车”的办法直接选取;(7)大学生士官本人自愿长期服役且胜任本职、符合岗位编制要求的,原则上可以服役满中级士官的最高服役年限(16年);(8)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直接选拔为军官。从去年起全军还大幅增加了大学生士兵提干名额。

二是补偿代偿学费。对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 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三是就业就学优惠。(1)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3)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4)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5)退役后可根据实际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四是保留入学资格。教育部和总参谋部联合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 (试行)》的通知,对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入学作出规定: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参军入伍可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薄)、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退役后2年内,可选择重新入学深造,原录取高校或专业撤消合并的,可安排转入同批次当年高考录取分数线高校或高校其他相近专业学习。

五是提高津贴补助。解放军四总部大幅调整士兵津 贴、退伍补助费和军人工资标准,将列兵津贴从原来的每月300 元调整为500元,上等兵津贴从每月330元调整为550元。士官 基本工资(未包括地区生活、高山海岛、骨干津贴等补助),下士第一年由2050元调整为2300元,中士第一年由2660元调整为3000元,上士第一年由3290元调整为3730元,四级军士长第一年由3990元调整为4530元。义务兵退伍补助费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2000元;士官的复员费也随工资调整相应增加,以兰州地区为例,下士服役满5年约1.5万元、中士服役满8年约3万余元、上士服役满12年约6万元、四级军士长服役满16年约10万元;另发2万至5.5万的住房补贴

六是退役安置工作。士兵退役后,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四种方式给予安置: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下列四种对象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是士官服役满12年的;二是服现役期间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是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的;四是烈士子女的。ƒ下列四种对象作退休安置:一是年满55周岁的;二是服现役满30年的;三是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四是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④有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的由国家供养终身:一是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的;二是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士官,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

另外,为激励广大适龄青年积极踊跃应征,我省在国家制定出台政策的基础上,也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一)退役免费培训。陕西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退出现役一年内自主就业的城乡退役义务兵、复员士官和转业士官,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以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培训期间,政府根据实际受训时间,给予相应生活补助。

(二)家属享受优待。陕西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2011年冬季起应征入伍义务兵优待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从2011年冬季起应征入伍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标准,农村义务兵优抚金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纯收入的1.2倍,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同时,对城乡应征的“高原条件兵”再发给其家属一次性奖励金1万元。

七是应征青年在宝塔区入伍后可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

应征青年入学前户籍为宝塔区的,考取国家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父母任何一方在宝塔区工作或父母双方均无工作的,退役后由政府负责安置到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对不符合安置工作条件,但从宝塔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公民(入学前户籍不在宝塔区的大学毕业生和在校生除外),实行义务兵退役货币化安置,非农户口每人每年补助5000元、农业户口每人每年补助2500元。同时,区政府还将提供免费技能培训服务,并在产业发展上给予优先扶持。详见延区政发〔2013〕14号《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塔区鼓励应征公民入伍优惠政策>的通知》。

因此,广大青年服兵役不仅政治上光荣,经济上不吃亏,还能使自身得到全面锤炼,提高今后干事创业的能力素质,成为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才。

更多信息请查看征兵/军转干部安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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