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基公文常识:公文处理考点梳理
来源:易贤网 阅读:926 次 日期:2017-07-19 0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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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是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在进行处理的过程中也需要严格遵循《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这部分很多同学会觉得很繁杂,难以把握,本文将帮助大家把经常涉及到的考点简明地归纳出来,以便大家复习记忆。

首先宏观上要把各种“X理”的包含关系搞清楚,即公文“处理”包含“拟制、办理、管理”。

其次分别梳理出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的注意事项:

一、公文拟制。拟制包含三个程序:起草、审核、签发。

1、公文起草是首要环节,机关负责人应当主持、指导重要公文起草工作。

2、签发前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进行审核。

3、谁签发:本机关负责人,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结合前面学习构成要素时讲过“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目的就是为了让上级知道这件事情是谁负责的。联合行文时要组织“会签”,专用名词。

二、公文办理。办理包括发文办理、收文办理、整理归档。这部分大家主要把握它们的程序。

1、发文办理包含4个程序:复核、登记、核发、印制。注意在发文办理中审核了2次。

2、收文办理包含7个程序:签收、登记、初审、承办、传阅、催办、答复。这部分程序较多,着重把握第一步是“签收”,大家也可以从收快递的角度来理解记忆。

3、办毕公文的整理归档包含5种操作,对应不同公文对象。

清退:一些重要或公文机密需要归返发文机关或指定机关。

销毁:不得私自销毁,须按照法定程序销毁。

暂存:适用于不应采取其他办毕处理的,具备一定参考价值的公文。

立卷:适用于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公文。注意区别于暂存公文是具备参考价值。

归档:整理成档案。

三、公文管理

1、绝密公文应当由专人管理。

2、涉密公文解密前应当履行解密程序。公开后与一般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3、绝密公文一般不得复制、汇编。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印戳。

4、撤销和废止的区别。撤销的公文自始无效,废止公文自废止日开始无效。举例来说,有一份公文规定的是要求把所有穿黑衣服的人都抓起来,如果现在此公文被撤销,则以前抓的人都要放出来,而如果是废止,则现在开始不再抓穿黑衣服的人,以前抓的不放。

5、新设立的机关应当向本级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提出立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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