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正选拔优秀人才,现就2012年招聘管理人员、辅导员工作,制定如下考核录用程序和办法。
一.资格审核
按照招聘报名资格要求和岗位要求以及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及应聘岗位,严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通过资格审核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另行在学校人事处网页上公布。
二.综合素质考核
(一) 考核规则
1.招聘考核录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择优录用”的原则。组成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面试答辩测试。
2.笔试和面试答辩均实行100分制,面试人员数量为录用人数的3倍。综合笔试、面试的成绩(笔试和面试分别占30%和70%),以及具体岗位要求确定录用候选人进入岗位考核。
(二) 笔试形式和内容
岗位能力、语言能力及其写作能力测试,时间120分钟,参照报考公务员考试方式进行。
(三) 面试形式和内容
1.自述对应聘岗位的工作思路(包括对应聘岗位的认识、竞争岗位的优势、特长等),时间3分钟。
2.考官提问,回答问题。
三.岗位考核、体检和录用
(一)各用人单位对录用候选人,根据测试成绩,结合岗位要求和进人计划进行岗位考核,确定拟录用人选。
(二)拟录用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考核、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替补人员。
(三)拟录用人员名单将于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网页及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网页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由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