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秀活动总结
来源:易贤网 阅读:91598 次 日期:2017-05-26 11:09:12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模仿秀活动总结”,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百花齐放、格调高雅、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丰富我校师生的业余文化生活,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展示我校全体师生团结创新、锐意进取、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同时也给同学们提供锻炼自己、展示自己的机会,在学校领导大力支持下经校团委、学生会研究,并报校党委批准,决定在我校举办***杯校园歌手模仿秀大赛,激发广大学生爱校和热爱艺术、勤奋学习、努力成才的热情与动力,不断提高自身全面素质,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二、本大赛的主题:

弘扬优秀文化艺术倡树现代文明新风

展示灿烂青春风采塑造我校青年形象

三、组织工作

(一)成立***杯校园歌手模仿秀大赛组委会,负责本次活动总体设计以及活动的统一组织和协调工作。具体组织实施由组委会秘书处负责,秘书处设在团委、学工处。活动采取学工处、团委、宣教处、各部及相关单位承办、协办的方法。

组长:娄明、王欣

成员:王海山、杨锋、李岩、姚梦、刘金、孙刚、李艳丽、陈树森、王劲、刘容周、宫长久、王宜路等

(二)组委会下设宣传组、活动竞赛组、联络协调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负责日常事务和具体协调工作。

宣传组:凌明亮、任云彦

活动竞赛组:刘金、孙刚、李艳丽

联络协调组:王海山、李岩、姚梦

后勤保障组:宫长久、王宜路

安全保卫组:陈树森、王劲、刘容周、

四、活动时间:

4月7日下午6:30

五、活动内容:

校园歌手模仿秀大赛参赛曲目要能反映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崇高的理想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丰富的精神生活。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作校园歌曲,对于演唱原创歌曲的选手将酌情加分。比赛分为专业组和业余组。专业组为音乐学院,普通学院学生为业余组。每首歌曲演唱时间原则上限制在6分钟以内,每人限唱一首。要求:各院选出一名歌手,严格把关,报名日期截止:*月*日

六、活动要求:

1、各部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的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该活动的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广大同学参与的积极性,使学生在活动中得到锻炼,确保整个艺术节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2、做好本模仿秀的舆论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及时搞好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影响,促进活动顺利开展。

3、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负责,善始善终。活动前宣传到位,广泛发动;活动中严密组织,有条不紊;活动后认真总结及时汇报活动情况。

4、各承办单位应按照组委会的要求组织活动,并及时汇报活动进展情况,如遇困难可提请组委会协助解决。

七、活动金费

本届大学生艺术节各分项活动的经费分两种渠道进行筹集:一是由承办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制定获奖方案和活动经费,部分从学生活动经费中列支;二是采用冠名、协办等方式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保证所承办活动的顺利进行。各单位要对参加艺术节各项比赛的选手提供必要的物质、时间等方面的保障。

八、活动形式

本届艺术节各项活动依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采取主办、联办等形式,每项活动落实到具体单位并由专人负责,我院负责组织协调。

九、总结表彰

1、本届大学生艺术节分为比赛项目和表演项目。各设一等奖4名,二等奖6名、其余为三等奖。奖品由评委**及我院领导颁发

2、根据各单位在各项活动中组织报名、选手参赛、获奖情况等,评出4个优秀组织奖。

更多信息请查看活动总结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模仿秀活动总结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