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阳邓州市选调市委改革办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邓州市人民政府网 阅读:899 次 日期:2015-09-18 17: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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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委改革办)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拟选调市委改革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邓州市各乡镇(街、区)、市直各单位在编在岗且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 

2.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 

3.大学本科(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机关公文写作常识,文字功底扎实;

4.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年龄到35岁(1980 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受处分期间的;

4.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或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按照有关规定,选调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时间:2015年9月18日至9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双休日不休息)  

3.地点: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377-62287819。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邓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式2份,按要求填写;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版免冠正面彩色1寸照片4张;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式1份;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由市选调市委改革办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报名资格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查阅干部档案,对符合条件者办理报考手续。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选调计划。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统一组织。按照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必备的知识和选调岗位需具备的能力要求统一组织命题、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实践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结果,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实践能力测试人选。出现末位应试者笔试成绩相同的,共同进入实践能力测试。实践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满分100分,根据实践能力测试结果,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出现末位应试者实践能力测试成绩相同的,共同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实践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试结果,按照1∶1的比例组织体检。出现末位应试者面试成绩相同的,取实践能力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品德、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报考者人事档案,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工作由市选调市委改革办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选调资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借调试用和办理调入手续  

(一)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在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7天。  

(二)借调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借调试用手续,试用期半年。

(三)办理调入手续。新选调人员试用期满由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选调和借调试用期间,在原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确认。

七、纪律与有关要求  

(一)严格纪律。本次选调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二)有关要求。本次选调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请考生及时与市选调市委改革办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整个选调过程中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领取准考证,不能参加笔试、实践能力测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本次选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的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试用等纪律规定的,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市纪检监察、组织、人社部门对本次选调工作进行监督。  

未尽事宜,由市选调市委改革办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确定并解释。  

市选调市委改革办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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