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把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热心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优秀人才吸纳到我校学生工作队伍中来,确保2015年公开招聘辅导员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面试安排
时间:2015年10月20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
地点:科技楼三楼会议室。
二、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包括演讲和答辩两个环节。演讲:应聘人员自行准备,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应聘优势、应聘辅导员工作设想等。答辩:考生随机抽题,根据抽取的试题作答,评委根据考生答辩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分。
三、面试程序
1.面试报到
10月20日上午7:30,应聘人员到科技楼3楼东报到并候考,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组织管理,自觉遵守候考室的有关规定。7:45无故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2.组织抽签
面试顺序采用在面试当日临时抽签的方法确定。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顺序抽签,并将应聘人员的面试排序号准确记录在面试人员花名册上,应聘人员逐人签字确认。应聘人员的抽签号即为面试号。
3.面试时间
应聘人员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演讲时间为5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分段计时。演讲计时从应聘人员报号开始,应聘人员演讲结束后接着抽题答辩,答辩计时从看过答辩题后开始,应聘人员可略作思考再予答辩,但时间计算在内。
在规定时间内应聘人员自己掌握好时间节奏,演讲、答辩各剩时1分钟时,计时员举提示牌,演讲、答辩时间到后计时员提示时间到,应聘人员应立即终止演讲、答辩。
4.面试评分
面试由主考官主持, 按满分100进行评分。评委独立打分,评委之间不得商量、暗示等。
5.面试成绩确定
面试采用现场方式统计分数,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其余评委评分平均数(保留2位小数)即为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督察员监督计分是否规范、准确。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评委组成
学校主管人事、学生工作领导,人事处、学工部等单位领导,学院党委(总支)书记、副书记和团委书记代表。
五、面试纪律
1、面试工作由面试组长负责实施,纪委、监察处负责全程监督,保证各个环节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2、应聘人员应在指定的候考室候考,并保持安静,不得喧哗,未经允许不得外出。
3、严禁应聘人员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区,已带入的须交给工作人员统一封存保管,应聘人员在考区内不得与外界联系。
人事处学生处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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