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宣汉县关于县外市内就读的宣汉籍考生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办法通知
各有关中学:
为进一步搞好达州市内就读的宣汉籍考生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更好为这部分考生服好务,让国家更多的惠民政策惠及考生,根据达州市招办的统一安排部署,特制订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体)报名办法,恳请贵校大力配合,鼎力支持。
一、有宣汉籍学生的各中学,学校自愿向宣汉县招办申请设立集体报名点的,其考生报名手续按照本报名办法由集体报名点集中办理,高考成绩统计回各设点中学。
二、有宣汉籍学生,但是就读中学不愿向宣汉县招办申请设立集体报名点的学校,学生可自行到宣汉县招办按社会考生办理报名手续,高考成绩不再统计回原就读中学。
三、在2013年8月31日(含)以前有地域性加分录取照顾政策县(市、区)正式户籍的考生才能享受所在地加分录取照顾政策。县外市内就读的宣汉籍考生,必须在宣汉招办指定的报名点(向宣汉县招办申请设立的报名点和宣汉县招办报名点)报名,回宣汉参加高考才能享受少数民族待遇县加分照顾政策。
四、愿意设置报名点的学校,其报名办法依照以下办法执行。
1、网上报名时间、现场确认时间、艺体文化考试网上缴费时间、艺体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缴费时间、艺体各类专业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及考试时间与各县招生办规定的时间一致,按照各县招生办的通知为准。
2、报名网址:http://www.xhzkb.com/。
3、网上报名程序:
基础数据准备:各设点中学负责收集本校就读的宣汉籍考生名单,准备基础数据,导入网报系统,完成集体注册(用户账号和密码另行通知)。
网报:各设点中学指导宣汉籍考生网报时候,注意先选择宣汉县,再选择考生就读学校(宣汉籍)报名点。
4、现场确认地点:委托各设点中学代为采集、确认。
5、资格审查要求: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考条件。
(2)考生户籍资格审查由宣汉县公安局、宣汉县招办负责。
(3)民族为少数民族的考生需填写《达州市少数民族考试民族成份确认表》(表样由宣汉县招办发往各县招生办),并加盖就读学校、宣汉县公安局、宣汉县民宗局公章。
(4)应届考生由就读地学校和就读地县(市、区)教育局核准,往届生由就读地学校核准。
(5)资格审查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审查人签字、户口本复印件-审查人签字、少数民族考生确认表、考生信息签字确认表、诚信承诺书、往届生学历材料等)由各设点中学收集备查。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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