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5年12月31日公布的杏林街道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招聘简章的补充条件说明如下:
报考杏林街道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岗位的人员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同时,已报考杏林街道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岗位的人员一经审查如发现有以下情形的,将取消考录资格:
1、 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考录的人员。
另领取准考证时间请及时关注集美区政府网,以网上公布时间为准。
杏林街道办事处
2016年元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