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并以许昌检验检疫局网站发布招聘信息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2016年1月22日-2016年2月22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须在报名时间内,按照用人单位联系方式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到相关单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许昌市天宝路与八龙路口国家质检中心16楼1615室
使用电子邮件报名的,应写明“应聘**职位”字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件:xuchangciq@163.com。报名者需在面试前应提供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需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件、个人简历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粘贴报名表)。
(2)填写《许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2份,并在报名表上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考试
分为笔试、面试(报考检验员岗位的需加试实操)。
笔试:主要进行该职位相关业务基础知识和检验检疫基础知识测试。并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许昌检验检疫局组成招聘工作考核评议组(以下称考核评议组),根据所报岗位分类面试,实验室检验员职位加试实操。
考试相关事宜请随时关注许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
3.确定考察对象
招聘工作考核评议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加试实操的,含实操25%)。符合优先条件的,总成绩加分不高于5分。
4. 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应聘检验员的,还需在《无实验室化学试剂过敏史声明》(详见附件3)当场签字确认。因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个人负担。
5.聘用确认及公示
考核评议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经应聘者本人确认后,在许昌检验检疫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6.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