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德江县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来源:德江县教育局 阅读:1097 次 日期:2016-04-06 13: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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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县直校(园):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函〔2016〕24号)和《铜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铜教发〔2016〕62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开展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和范围

(一)我县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和特岗教师中尚未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以及岗位变动后需重新认定相应教师资格且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

(二)本县户籍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三)本县户籍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自愿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

二、认定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认定条件

1.思想素质要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者应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水平要求

(1)申办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含学前教育类、幼儿教育类专业)及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2)申办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3)申办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办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统称),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办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业务素质要求

(1)懂得教育教学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具有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的选择能力,教学方案设计能力,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运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能力,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管理学生的能力等。

(2)根据《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全省教育系统普通话水平等级有关要求的通知》(黔教语发〔2013〕324号)要求,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须持近五年内考取的二级乙等(80分)以上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3)今年对持有省“两学”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再予以认定。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2014)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及2014年(含2014年)后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参加相应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合格。

4.应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二)申报学科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者所申报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不一致且不相近的,须参加相应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合格。

(三)所需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式2份。

2.本县户籍证明或户口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学历证书、近五年内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及申报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不相近)的,还须持有相应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教育部考试中心从2015年下半年批次起,不再打印、补办、寄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改由申请人用姓名和身份证号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方式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ntce.cn)。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社会人员由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盖章,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签署意见盖章,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盖章)。

5.近期同底正面半身免冠蓝底二寸照片3张(须与网报上传的照片一致),用于办证和体检。

6.申请人在指定县级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合格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1份)。

7.因岗位变动重新认定教师资格的,还须提供原已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报名

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申报,时间自2016年4月5日至5月4日止。申请人在此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点击网页右上角“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或“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1.进入注册窗口后,输入自己的“姓名、证件号码及密码(切记自己的密码,便于以后查询)”,在确认自己的信息无误后点击“注册”。

2.进入“网上申报流程”后仔细阅读“申请人必读”和“确认服务条款”。

3.选择认定机构: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一选择“贵州省铜仁市教育局”;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统一选择“贵州省铜仁市德江县教育局”(温馨提示:请慎重选择认定机构,一旦选错将影响后期现场确认及认定工作)。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初级中学、小学 、幼儿园教师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5月4日至5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现场确认时间:5月3日至5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

2.初级中学、小学 、幼儿园教师现场确认地点:德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教育窗口。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现场确认地点:铜仁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3.现场确认所需资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政审材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应持有相应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职教师将现场确认资料报所在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或学校)统一送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审核。其他人员可将所需资料交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统一送审,也可以直接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现场确认。

(三)体检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关于调整申请人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于2016年5月12日至13日上午8:00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申请人自行负责,统一由指定体检医院收取,费用待定。

(四)认定时间

2016年5月21日至22日。

(五)网上编号

2016年5月28日至29日。

(六)发证时间

2016年6月20日前。

(七)上报汇总数据及工作总结

2016年6月30日前。

四、有关要求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由申请人自行在德江县教育网(网址:www.djjy.cn/)下载,按相关要求认真填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承诺书须有本人亲笔签名,表格打印或填写不规范一律不予受理。所有材料在现场确认时提交认定机构,认定工作结束后,归入个人档案。认定机构不再发放有关表册。

(二)申请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

(三)申请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单位名称、资格种类、资格名称等,必须填写全名、全称。

(四)申请人须严格遵守时间安排,按时网上申报、提交有关材料现场确认、参加体检,逾期不予受理。要保持通讯设备畅通,若对时间及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将及时把相关信息公布在德江教育网,请随时关注。

(五)在资格认定过程中,县教育局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坚持同一标准,严把政策关,杜绝不正之风和违纪认定现象发生,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电话:0856—8533571,0856—8534013。咨询电话:0856—5834013)。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doc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3.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4.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德江县教育局

2016年4月5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贵州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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