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2015、2016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地质矿产类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地质矿产类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