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院岗位工作需要,现将我院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影像技术、康复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范围: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全日制2014、2015、2016年高中起点本科或专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的专业;
4、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其它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四、用工形式:实行合同制人事代理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8月14日
地点:安阳市人民医院行政三楼人事科。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附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大学毕业证书(本科学历需携带就业协议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报名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六、资格审查
由招聘部门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七、考试:
笔试和面试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九、录用
对录用人员临床试岗两周进行考核,试岗合格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电话:人事科 0372-3335805、监督电话0372-3335820
医院地址:安阳市解放大道72号